“学”字上发力,领学为“始”常学为“终”,在学纪中保持清醒头脑。党纪是我们党百年建设的宝贵经验,是全党智慧的结晶,内涵丰富、指导性强、发人深省,只有反复学、日日学、浸入学,才能加深对党纪的知识巩固,达到常学常新、日有收获、拒腐防变的效果。组工干部作为党员干部队伍的“排头兵”,不仅要自觉主动学,而且要示范带头学,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引导每名党员融入学纪之中。要增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养成“一辈子学党纪、学党纪一辈子”的习惯,把《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口袋书”,经常拿出来读一读、看一看、背一背,内化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让党纪沁入心田、清醒头脑。
“悟”字上出招,细悟为“始”透悟为“终”,在知纪中强化自省自律。新修订的《条例》吸收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表现等问题明确了惩戒规范。作为组工干部,如果只是囫囵吞枣、浅尝辄止,就会搞不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就会思想混乱,行为失范。细悟才能深悟、深悟方能悟透。学习党纪决不能操之过急、贪多求全、不求甚解,必须精准滴灌、慢火细熬、由浅入深。要沉下心来、多思多想、学深悟透,对《条例》进行“细嚼慢咽”,琢磨几遍,甚至几十遍,深刻理解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搞清楚哪些地方修改了,为什么要修改;坚持用《条例》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不断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用”字上求效,活用为“始”真用为“终”,在执纪中敢于担当作为。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严明政治规矩、增强纪律意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果学而不用、知而不行,学得再好也是“白费劲”。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既要在学纪上立标杆、更要在执纪上当模范。要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行、知行合一,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历史背景、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遵规守纪体现在对党忠诚上,体现在为民造福上,体现在担当作为上。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同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把《条例》提出的新要求化于心践于行,坚持用党纪法规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将《条例》写入的新内容、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委组织部 冯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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