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时时”自省初心、“处处”严于律己、“事事”敢于担当,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时时”自省初心,绷紧纪律弦,对党纪“心存敬畏”。纪律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干部成长要把遵规守纪贯穿始终,抓实干事与守纪“两个关键”,要善于总结和发现自身工作岗位的风险点,善于用身边事警醒自身,具备“岗位风险意识”,强化自身建设,做到守纪律、知敬畏、明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更高的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坚定理想信念,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
“处处”严于律己,把紧言行关,守党纪“不越雷池”。“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就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自律。从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到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从不沾公家一寸木材;再到杨善洲一辈子固守着下乡和出差自己缴伙食费、公车不私用的习惯……“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自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全面把握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规定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把组织的纪律和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不玩花样,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事事”敢于担当,勇挑艰危担,循党纪“行事有章”。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这些都与我们党敢于斗争的鲜明品格背道而驰。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能够为更好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指明方向,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新征程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仍将长期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将党纪学习教育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坚持在一线锤炼、在一线提升,不断强化自身干事创业能力,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勇敢踏出以往的“舒适圈”,学会把过去清零,不满于过去,不安于现状,奋力创造更多的可能性,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以创新思路破题,以改革办法解难,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不断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纪委 程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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