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提出“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应怀揣真挚初心,矢志为民服务,要牢记使命,把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奋斗目标,通过强化学习与实践,提升服务技能和效率,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让群众在改革与发展中切实感受到实惠与温暖,共享美好生活。
坚定紧扣“民情”求突破,在深化改革中强化“为民实践”。“改革之道,在于精准施策;为民之心,在于解决疾苦。”在推动改革的征途中,我们必须坚定紧扣群众的“痛点”,为改革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行动,深化为民改革。要深入基层,走到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声音,感受他们的疾苦,将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改革的“头等大事”,不仅要关注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更要从源头上分析问题的成因,精准施策,确保改革举措能够对症下药,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而改”的承诺。要注重改革方法的创新,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改革效率,让群众在改革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坚决围绕“民心”定方向,以精准发力中践行“为民使命”。“改革之力,源于民心所向;改革之效,在于人民满意。”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决围绕“民心”这个核心,确保改革的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将群众的意愿作为改革的“指挥棒”,不仅要关注群众的经济利益,更要关注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确保改革举措能够全面促进全面发展。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意作为改革的最高标准,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加强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倾听“民声”促提升,在人民满意中检验“为民成效”。“改革之效,人民评判;民声之响,改革之镜。”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倾听群众的“民声”,将其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建立完善的群众反馈机制,畅通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对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不仅要关注群众对改革成果的满意度,更要关注他们在改革过程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将其作为推动改革的重要动力。要注重群众意见的分析和整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举措能够不断完善、不断优化。通过倾听“民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让群众在改革中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怀,从而更加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同推动改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选调生张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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