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当践行怎样的政绩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政绩观是指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观”,是“心之所想”,更是“行之所向”。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引领者,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政”为“民”出,要以人民为中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论一直被智慧的中华民族所推崇。司马迁在《史纪》中评价商鞅法行十年最大的功绩为“秦民大悦”,欧阳修怒斥一味迎上而竭天下之财、兴无用之役的官吏,说他们是“但欲广耗国财,务为己利,恣侵欺于官场,图酬奖之功劳”。“为民”而不“唯上”的政绩观理念同样被领导干部所吸收,不止一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要践行“党之初心”,首先就要聚焦“民之关切”,要有“天下之治乱,在万民之忧乐”的政治智慧,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为民情怀。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人民来评判。

“显”随“潜”伴,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孔子言:“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显功看得见、摸得着,功成则身就,潜功不显山、不露水,但影响长远。我们党员干部不能一味追逐“小利”却“大事不成”,既要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广阔胸襟,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奋斗精神。

以“点”带“面”,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唯物辩证法指出“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应当具有全局眼光和“一盘棋”思维,干事创业不能仅仅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把所做的事放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中去谋篇布局,要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上担纲担责、奋勇争先,心怀“国之大者”,主动将自身发展放到国家战略中去定位,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担当,扛起责任重托。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干事创业,首在树立正确政绩观。领导干部要坚持将党性教育为根本,思想教育为引领,本领强化为要务,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创新局面、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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