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共同缔造”,构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农村“共同缔造”成为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这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更是农民群众感知幸福生活的直接体现。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展示了农村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农村“共同缔造”强调的是党建引领下的群众参与和多元共治。通过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农村社区治理正逐步从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群众主体”。这一转变不仅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为农村社区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要实现农村“共同缔造”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需要解决一些难题。其中,如何保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过去,虽然经过几轮的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地区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整治成果的保持却面临诸多挑战。这既有村民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通过举办各类环保知识讲座、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等活动,让村民深刻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能够持续保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和收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性。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等方式,将党建工作与农村“共同缔造”紧密结合起来,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总之,农村“共同缔造”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等措施,推动农村“共同缔造”向纵深发展。同时,我们也要注重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难以保持的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能够持续保持下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构筑起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美好蓝图。

(冯月美)

本文信息来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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