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改革是国之大者,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到今天,抓落实的要求越来越突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亦明确提出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其目的也是从政治监督的角度检视改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失责行为进行问责。
改革督察和评价制度是抓好改革落实的重要手段。经过这些年探索,改革督察和评价都建立了工作制度、探索了有效经验,应当在坚持中不断完善。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投入更多精力抓好督察评价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评价工作,拓展督察评价工作广度和深度,通过督查评价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
加强督察,抓住要害和拓展深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督察工作的重点。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抓不到问题、停留于形式,改革督察也就成了走过场。要重点瞄准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改革落实难度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大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全面督察、综合督察,在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同时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真正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察也要注重树正面典型。既要举鞭子,也要有正向激励。一个成功的改革案例,其示范带动作用往往胜于一堆文件,要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加以推广,激励带动更多的地方、单位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加强评价,重在把握标准。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设计,要聚焦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重点看是否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并根据不同地区和领域的特点,对改革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评价。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到今天,愈加需要在抓改革落实上投入更多的精力,越以钉钉子精神把改革督察作为经常性工作长期抓下去,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真正让改革部署结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有满满获得感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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