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冲突矛盾的聚集点、工作落实的发力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是当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重视人才选留,壮大基层力量
。人才是第一资源,激活人才价值,为基层减负这场“持久战”带来不竭的动力。
一是
把综合人才引进来。建立健全基层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政策倾斜吸引年轻人才投身基层工作,完善包括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在内的福利措施。
二是
让基层人才留下来。落实乡村两级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确保乡镇机关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进一步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乡镇“五小”设施改善工程。
三是
将多方力量用起来。增加特派员、驻村支书等专业人才数量,适当延长其服务年限,并确保其在基层履职到位,发挥实效。推广联动服务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事务。
优化干部管理,激发干事动能
。基层干部是行政体系的“神经末梢”,管好干部是夯实基层根基的着力点,也是基层减负的出发点。
一是
加强干部培养教育。建立常态化的轮岗制度,加强跨领域和跨岗位学习交流。设立干部培训基金,定期组织干部“走出去”学习,把先进经验“学回来”。
二是
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传帮带机制,加强工作交接,避免工作产生断层,推进以老带新出实效,提升新任干部的工作效率和适应能力。
三是
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完善重实干、重实绩的“绩效问责”制度,多维度评估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成效;建立“编制周转池”,推动跨乡镇统筹调剂编制资源,促进干部晋升和流动。
明确权责划分,实现权责对等
。把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作为基层减负的根本前提,从制度上遏制“层层甩锅”乱象,让基层回归服务群众主责主业。
一是
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及时收回专业技术性强、基层无力承担事项,同步下沉相应权力,让基层清楚“该干什么”“干到何种程度”。
二是
建立事项准入机制。为确保权责清单“落地开花”,对任何新增或调整至基层的事项,都需层层过审,形成“任务分解—职责确认—反馈评估”的流程,避免上级部门随意盲目地以“属地管理”向基层转嫁责任。
三是
强化监督问责。建立自下而上监督体系,基层可匿名反映问题线索,对推卸责任、敷衍塞责的行为进行问责,保障各层级权责落实到位、执行透明。
转变督考方式,提升工作实效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意在将基层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
一是
减少重复检查,优化考核指标。推行“年度考核为主、专项考核为辅”的模式,合理降低考核频率,并将各级各部门督查、考核任务进行打包整合,减少重复检查,实行“多考合一”。
二是
转变考核方式,注重实绩实效。推动考“材料”、重“痕迹”的“纸上”考核向“重过程、听真话、看实效”转变,通过“四不两直”的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动态评估方式,避免出现“材料论英雄”倾向。
三是
完善考核反馈,强化结果运用。避免“以考代管”,提倡“服务型”考核,将考核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形成“问题—反馈—整改—再反馈”的闭环,让基层工作在考核中更加高效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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