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要聚焦破解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出好“定位招”、“组织招”、“引导招”,为流动党员管理提质增效。
出好“定位招”,确保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能定位。做好流动党员定位工作是管理流动党员的前提和基础。要切实明确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相关责任,将双方责任与定位目标挂钩。一方面,要建立流出地、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明责履责尽责,明确流出地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负有主体责任,流入地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责任,明确流出地、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把好基层党组织责任关;另一方面,要明确流动党员责任清单,根据流动党员特点,从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基层党组织报到、与流出地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外出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把好流动党员责任关。
出好“组织招”,落实流动党员参加活动有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既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参加组织生活,对流动党员来说,是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组织来说,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诸如“流动党员之家”、《流动党员报到“八享有”激励清单》等机制的出现,为流动党员的管理提供了新思路。要重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用组织的温暖化流动党员“被吸纳”之“被动”为“想融入”之“主动”,为各地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人才支撑。
出好“引导招”,保证流动党员发光发热获引导。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各级党组织应加强流动党员队伍建设,引导流动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实绩,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用实际行动擦亮党员身份,切实把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好。流入地党组织要主动构建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为流动党员发挥所长提供场所。要重视对流动党员做到充分了解,鼓励发掘流动党员的自身优势,为不同类型流动党员提供适合其长处的作用发挥平台。要积极发挥激励和考评机制的优势,激发流动党员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在基层治理、党群关系、经济建设等各方面发光发热,为各地基层党组织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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