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以人为本提升社会治理水

    加强社会治理,必须坚持法治的指导地位,利用刚性的法律规范来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正如古语所言:“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在我国国家治理中始终占据着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从商鞅变法奠定法治基础,到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简化税制,再到包拯公正无私地惩处权贵,历代治国者对法治的重视和运用可见一斑。可以说,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理历程,实际上是一部依法治国的演进史。在当代,“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一理念不断得到发展和深化。只有坚持法治导向的治理理念,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治理,还需运用柔性执法,通过温和的手段促进民生的改善。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在于为人民创造更优的发展条件,增进民众的福祉。在法治的框架内,如何通过柔性执法更有效地保护公民权益,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是每一位治理者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允许服刑人员在节假日期间探亲,以亲情感化服刑人员;又如,出租车司机为救助孕妇违规闯红灯,交警开道协助挽救生命;再如,执法部门通过合理规划经营区域,解决商贩的生存问题……这些举措都展现了我国治理者在执行法律时所体现的柔性与温情。因此,治理者若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柔性执法是不可或缺的。

加强社会治理,法治与人治是相辅相成的两大支柱。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它约束着社会行为,规范着社会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法律的存在为公民行为设定了界限,指明了方向,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然而,法律的覆盖面并非无所不包,面对特殊情况,就需要人治来补充和完善。社会治理需要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充满人性关怀的解决方案,以真正解决民生问题和矛盾,填补法律治理的空白。因此,在治理过程中,管理者既要坚持法治的指导,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让人民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关怀。

当前,我国正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只有坚定树立法治为指导、以柔情为补充的治理理念,我们才能真正巩固治理的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的幸福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民族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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