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绩观则是干部从政的航标,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它关乎一方福祉,更系国家未来。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三个关键”,即“为民之心、求实之道、监督之盾”,以此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立政之本在为民,政绩观念需根植。“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业绩的好坏,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在于将“为民”二字镌刻于心、践之于行。这意味着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干事创业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走好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坚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将党的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
求实务真为根本,政绩之路要践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途径,在于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业绩的取得,从来不是靠空谈和幻想,而是需要坚定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卓越的能力。做出一番真业绩、好业绩、大业绩,靠的是信念,比的是付出,凭的是能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求实之道,做抓实见效的行动派、实干家,拒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心思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把精力投入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创造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真业绩。
监督利剑护清风,政绩之基得保障。监督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防火墙”,也是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的“催化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保障,在于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让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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