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勤”“清”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改革的关键在于落实,党员干部要在“亲”“勤”“清”三个方面发力,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亲而有度,无事不扰,释放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政府部门既有监管职能也有服务职能,必要的监管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最终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但假如本末倒置,以“监管”和“服务”之名扰企,企业就会越来越害怕“突然的关心”,对监管和服务产生逃避乃至抗拒心理。在政企交往中,一方面要给彼此留出足够的自主空间,干部要尽可能减少以指导为名的过度干预,充分尊重企业发展的规律。比如,设置“企业宁静日”,在规定时间内政府机关不得上门;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推出“预约制”调研,企业可拒绝过于频繁的政府调研,只有切实减少不必要打扰,才能真正让企业静下心来忙发展,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动力充分激发出来。另一方面要强化领导干部挂钩服务民营企业,做到有求必应,全力破解企业端“不想说、不便说”,服务端“不清楚、解不了”等难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效于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简化兑现程序,让惠企政策更接地气、更好兑现。

勤政务实,企呼我应,优化民营经济的经营环境。领导干部要与企业为友,关心关注企业“成长中的烦恼”,通过充分沟通、读懂企业的困难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方面要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干部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强化金融助企惠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通过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不仅要在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的办事效率上更进一步,更要在“办事暖心爽心”的增值服务上发力,力求让企业没有难办的事。另一方面要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清理与民营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歧视性规定和做法,破解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探索制定正负面清单,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清且有为,真诚助企,点燃民营经济的创新引擎。“清”,不是简单地让干部对企业“敬而远之”,而是既有分寸和边界,更有担当和作为。进入新征程,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瓶颈所在。因此干部要主动去做难做的事,一方面要强化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和保护民营企业家创新精神,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民营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民营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另一方面要强化人才战略支撑,深入实施主导产业人才汇智、科技领军人才引育、卓越工程师培养等人才项目,聚焦创新短板,升级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制定人才计划,以院地合作、校企合作、政策扶持为抓手,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双招双引,推动“一企一策”,做好民营企业与人才之间的“桥梁纽带”,补足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人才“气血”,点燃民营经济的创新引擎,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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