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加、减、乘、除”为基层“减负”

近日,审议通过的《整治形式主义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为基层减负的鲜明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多次强调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为基层“减负”,当突出“减负”用好“加、减、乘、除”,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用好“加”法,为基层“小马赋能”,破解“权小人少”难题。“加法”,意味着增强基层的力量和能力。首先,要“加权限”,“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合理下放权力,让基层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尴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动态调整,使“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资源”,财政资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以及技术设备的更新等,都要向基层倾斜,只有资源充足了,“小马”们才能更有底气地面对挑战,更有力量地奔跑在服务群众的道路上。更要“加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

用好“减”法,为基层“大车减负”,走出“责大事繁”困境。“减法”,则是要减去那些不必要的负担和干扰。首要任务是“减会议”,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使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减少无谓的忙碌,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去思考、去创新。其次是“减考核”,合理的考核能够激发干部的积极性,而过度的考核则会成为负担,通过优化考核体系,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基层干部才能够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更要“减形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工作回归本质,让服务更加贴心。“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去掉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激励担当作为,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做好“乘”法,让基层“马车聚力”,释放“并驾齐驱”动能。“乘法”,意味着要发挥团队的力量,实现协同效应。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协调社会各方资源力量下沉,建立健全多方参与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其次要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方式,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培养基层群众的自治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风尚,增强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激发基层治理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智治效能,构建和完善基层智治体系,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化的管理平台和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让数字赋能释放“新质生产力”。

做好“除”法,让基层“马路畅通”,清除“旧规陈制”弊端。“除”法不仅是一项策略,更是一场深刻的变革,让基层的“马路”在制度、服务、观念等层面实现全面畅通。要勇于正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挑战,不回避、不推诿。对那些已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阻碍基层创新活力的旧制度、老办法,要敢于动真格,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改革。“要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就要确立清晰可量化的减负目标,合理划分各级各部门职责,避免层层加码、多头指挥,从政策制定层面入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重复性工作要求,从根本上为基层“减负”。要探索基层减负实效评价机制,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基层干部精神状态等多个维度评估减负成效,对减负工作成效显著部门给予表彰;对减负不力、反弹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使减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断推动基层“减负增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干湾村汪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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