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宠物犬为人民日常生活增添了乐趣,但部分犬主人缺乏责任意识,对犬只疏于管理,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协调、统一养犬安全,是社会治理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应当关注的内容。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仅就养犬来看,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为5119万只。然而,有些人在养犬的过程中,却忽视了对犬只的管理和训导,导致犬只行为失控,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犬只伤人已经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安全感、幸福感的隐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的饲养人存在“相信自己的犬不会伤人”“我家狗不咬人”的侥幸心理,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养犬法律法规,遛狗不栓链绳,导致养犬乱象频发。
养犬的文明链绳,不能松开。犬只治理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挑战,给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犬只管理上,各地相关部门应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不文明养犬行为付出应有代价,还人们一个安全的公共空间。
文明养犬是每个人的责任,养犬人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文明意识、规则意识、公共意识、法治意识,做到文明饲养,依规饲养,携带宠物犬出行,也要携上规则、记住安全、扛起责任,牵牢法律与责任的链绳,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关键靠养犬人的自律,我们每位养犬人要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律行为、规范养犬行为,做文明、自律、尽责的养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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