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是一种低速电动车,上手快、受限少、成本低,常被中老年人用来短途代步。这种车辆早期出现时的确满足了市场需求,但是近年来因缺乏监管,出现了很多的安全隐患。工信部有数据统计:6年内因“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83万起,18.6万人受伤,1.8万人因此丧命。分析事故频发的原因,一是车辆的质量不合格所造成;二是驾驶时安全意识不高所导致。因此只有对“老头乐”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到使用加强监管和整治,全面清除隐患,才能确保安全出行。
规范“老头乐”要从生产的源头规范和标准。“老头乐”电动三四轮车普遍存在着做工粗劣、安全配置严重缺失的现象,大部分生产厂商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甚至有的厂家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电池,车辆长时间在路上行驶,电池发热,容易起火自燃,产品极不安全。还有很多“老头乐”车辆车身强度不符合制动安全技术参数,安全隐患更是勿用质疑。按照规定,合规的电动三四轮车一定要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且生产完成后一定要进机动车检测场完成验车程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才能进入市场。车辆监管部门时刻要提高警惕,严查无资质生产和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厂家和商家,确保市场上销售的车辆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各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在各生产销售环节中加强监管,疏堵结合,严惩重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类不合格的代步车辆。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规范低速电动车市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做好常态化监管和查处工作,从源头清除隐患。
规范“老头乐”还需要恪守车有牌才能上路、人持证才能驾驶。车在路上,关键看人。“老头乐”的驾驶员大多是中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驾驶技术培训,严谨的交通法规教育,在路上行驶很随意,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是常态,有的为了自己的方便随意超重拉货、载客、营运,在公共场所占用人行通道,停车上货卸货,造成交通堵塞,破坏了有序的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市民出行和城市整体形象。因此只有合理化、标准化低速电动车的上路规定,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驾驶行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还路于民,确保安全出行。
“老头乐”电动车的使用最关键、最基本的要求并不是便捷,而是安全。既要车辆本身的安全,也要驾驶员行为的安全。只有严格规范驾驶行为,确保安全出行,才能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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