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精准科学,激励担当作为

近年来,云南省立足实际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围绕法检系统人员跨类别交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等工作,出台分类管理业务工作规程、职数管理办法等,健全常态化转任机制,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为各地起到了较好的示范。用好遴选等制度,释放正向激励效应,有助于建强基层公务员队伍,激励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治国兴邦,人才为要。国家兴盛,人才为本”。干部人才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扎实有效开展遴选工作,打破基层干部成长“天花板”,实现“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确保干部人才选的出、用的好、出实效,不断释放人才激励的正向效应,既能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政策业务熟、担当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又能进一步释放干部人才的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突出一线导向。通过鲜明树立“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基层一线、突出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急难险重任务等重点工作一线发现、培养、使用表现突出的干部,全面了解掌握人选多岗历练、德才表现等现实情况,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公务员有为有位,能够进一步营造“有为者有位”的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不断引导干部扎根基层、扎根一线,在基层的“熔炉”里百炼成钢,在基层攻坚克难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

突出实绩导向。在遴选中,坚持德字为首、实字为先、干字当头和竞争择优原则,聚焦实干实绩,真正让实绩突出、担当奉献的干部选出来,用上来,既能避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真正让“遴选”成为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又能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让他们看到“是金子总会发光”,“组织上不会埋没人才”的选人用人“大环境”、“大政策”,在践行“初心”和“使命”的过程中,以实干为荣、以实绩为准,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畏艰苦、甘于奉献,脚踏实地、创造业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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